| 土库曼斯坦进出口商品海关征税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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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7-09 19:34 |
土库曼斯坦进出口商品海关征税规定
为保护和调节国内商品市场,鼓励国内商品生产企业,2000年8月8日,土库曼斯坦总统颁布第4794号命令,规定对进出口商品征收关税(此前,土库曼一直为零关税国家)。现将有关法令规定介绍如下:
一、 关于对土库曼斯坦进出口商品征收关税的命令
(土库曼斯坦总统令第4794号)
(一)确定关税税率。
1、对自然人和法人(不论何种所有制形式)进口和出口的某些商品按上述总统令附件一、二中规定的数额征收关税;
2、对未列入应税商品清单的商品以及未列入可能被自然人运出境外的可免缴关税和非限量商品及贵重品清单的商品,关税征收标准为:
对自然人进口的商品征收海关完税价值的5%;
对自然人出口的商品征收海关完税价值的10%。
(二)批准基本征税法令。
-《土库曼斯坦进出口商品关税计算和缴纳程序条例》;
-《土库曼斯坦征收进口关税的商品清单和税率》(即第4794号总统令附件一);
-《土库曼斯坦征收出口关税商品清单和税率》(即上述总统令附件二);
-《自然人可免缴关税和非限量运出土库曼斯坦的商品和贵重品清单》(即上述总统令附件三)。
(三)确定将关税纳入土库曼斯坦中央财政预算。
(四)土库曼斯坦国家商品原料交易所每季度向土库曼斯坦国家海关提供用于计算海关关税的商品(产品)的市场价格信息。
(五)本命令自2000年9月1日起生效。
(六)废止一批法令。
-- 1995年12曰29日第1142号总统令;
-- 1997年7月18日第3251号《关于整顿自然人经土库曼斯坦关境转运的商品、物品及财物》总统令批准的可由自然人出口的免税物品和财物清单之五;
-- 1999年3月19日第4124号《关于自然人进口商品(产品)关税》总统令(土库曼斯坦总统令和政府决议汇编,1999年第3期)的第一、二、三款;
-- 1999年7月19日第4273号《关于对1997年7月18日第3251号总统令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总统令(土库曼斯坦总统令和政府决议汇编,1999年第7期,第347页);
-- 2000年4月24日第4659号《关于整顿含有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的商品和物品转运程序》总统令的第一、二、三款。
二、土库曼斯坦进出口商品关税计算和缴纳程序条例
(一)总则
1、本条例确定土库曼斯坦进出口商品关税计算和缴纳程序。
2、本条例使用下列基本概念:
“商品” - 是指经土库曼斯坦关境运输的(不论其用途如何)并对其确定关税的物品、货物贵重品及财产。
“海关完税价值” - 含义为:
(1)对根据在土库曼斯坦国家商品原料交易所(下称“交易所”)注册的合同购买的商品来说,即指在商品的合同价格基础上确定的、包括运抵土库曼斯坦关境商品出入地的运输和保险费费用在内的货值;
(2)对未通过交易所竞买购得的进出口商品来说,即指由含有商品价值信息的发货单、发票,以及商业、运输、银行、会计和其他单证确认的商品价格或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批发或相应零售价格)。
(二)关税缴纳对象
3、商品的海关完税价值即为关税征缴客体。
4、土库曼斯坦的法人和自然人,包括居民和非居民,是关税的纳税人。
对下列进出土库曼斯坦关境的商品免征关税:
-- 对本命令颁布之前进口或出口的以及向海关申报过的商品;
-- 自然人手提或托运商品:总价值不超过土库曼斯坦法律确定的税费计算基数的10倍(本命令附件一中所列食品除外)。对本命令附件一中所列的总重不超过10公斤的食品可免征关税;
-- 根据国际金融、技术和人道主义援助项目和计划进出口的商品;
-- 外资投入到土库曼斯坦生产或在其他活动中用于实施项目及合同所进口的商品(食品除外),外资投入不低于10万美元;
-- 外交机构使用的商品;
-- 根据国际协议、土库曼斯坦政府决议(土库曼斯坦总统令)和法令确定的免征关税的商品;
-- 用于对天然气和电力出口结算而进口的商品。
5、来料加工原料的进(出)口关税按规定程序征收。在对以来料加工方式生产出来的成品运进或运出时,应退还该进(出)口原料时上缴的关税。
6、当自然人进(出)口商品(本命令附件一中注明的食品除外)的价值超过土库曼斯坦法律确定的税费计算基数的10倍时,仅对超额部分征收关税。
当进(出)口商品种类繁多、对这些商品又规定不同的关税税率时,上述优惠首先适用于税率最低的商品。
7、关税应于办理海关手续的当日以马纳特形式缴纳并不晚于次日划拨至土库曼斯坦中央财政。
(三)为计算关税而确定商品海关完税价值
8、商品的海关价值由商品的进(出)口人在海关申报单上填写。证明商品价值的单证应与海关申报单同时向海关机构提交。
商品的海关价值应根据清关当日中央银行牌价将外汇折合成马纳特后填写。
9、当未能提交证明商品海关完税价值的单证情况下或对确定海关完税价值发生争议时,海关机构根据最近90天内办理的同样(同类)商品的海关完税价值或交易所提供的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信息自行确定。
10、如当事人不同意海关确定的商品海关完税价值,可向上级海关申诉。在研究申诉意见时上级海关负责人或上级海关有权聘请土库曼斯坦经济和财政部的专家进行鉴定。如对海关决定仍持异议,可根据土库曼斯坦法律进行申诉。
(四)已纳税款退还程序
11、土库曼斯坦海关机关决定在下列情形下对已缴纳或征收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
-- 关税金额的计算不准确,包括调整商品海关价值的原因;
-- 根据海关制度已经缴纳关税。
12、关税纳税人可以在缴纳或征收税款后的一年内要求退还多缴纳或被多征收的税款。
13、为退还税款需向海关机关提交下列单证:
-- 纳税人要求退还已缴纳或征收税款的申请;
-- 根据本规定作为计算和征收关税依据的带编号的申报单或货物海关申报单;
-- 缴纳关税的收据或支付凭证。
14、为退还多计算的税款或在税款计算错误时,必须补充提交证明多缴税款或税款计算错误的单证。
15、海关机关将退还多缴纳税款的要求转交给纳税所在地的经济和财政部门。土库曼斯坦经济和财政部负责退还多缴纳或征收的关税金额。
(五) 在不同海关制度下的关税应用特点
16、放行自由流通的商品—商品运入土库曼斯坦关境后长期留存而无需再运出境外的制度。
运入土库曼斯坦境内用于自由流通(进口)的商品根据本条例纳税。本条例第4款中注明的情形除外。
17、商品再进口—根据海关出口制度将土库曼斯坦商品从土库曼斯坦关境运出并在一年之内运回的海关制度。
再进口时,如向土库曼斯坦海关部门提供的报关单说明进口和出口为相同人员所为,则对以前运出的土库曼斯坦商品免征关税。
18、商品过境—在海关监管下商品经土库曼斯坦两个海关机关之间进出境的海关制度。
商品过境免征关税。
如果过境商品留存在土库曼斯坦境内(不包括以下情形:因事故或不可抗力或在正常运输和保存条件下因自然磨损或减少造成的数量不足导致商品损毁或丢失,应由相关机关出具文件确认),承运人在自由流通商品放行制度确定的条件下缴纳关税。发生不可抗力的事实应由土库曼斯坦工商会确认。
19、海关仓库—进口商品在海关监管下存放的海关制度。
进口商品存放在海关仓库时无需缴纳关税。商品由仓库进入自由流通时按规定程序缴纳关税。在其他海关制度下,按照相应制度办理。
20、寄售商品进入土库曼斯坦关境时,签订交易合同后在清关时缴纳关税。
21、临时进(出)境—商品在土库曼斯坦关境内、外使用并必须在一年期限内出境(进境)的海关制度。
在临时进口商品时(未从居住地撤销登记的、外国自然人的私人汽车除外)正如按照海关自由流通商品放行制度规定的程序一样缴纳关税。在将以前临时运进的商品在其临时在土库曼斯坦境内停留期限不超过运进后的一年内运出土库曼斯坦境外时,以前缴纳或征收的税款应根据本条例第14款规定的程序退还。
以前出口的并向海关机关申报的商品再进口时免征关税。
22、商品再出口—外国商品从土库曼斯坦海关境内运出的海关制度。
在向土库曼斯坦关境运进且已向海关机关申报作为再出口的外国商品时,根据自由流通商品放行制度缴纳关税。
在运出且已向海关机关申报作为再出口的商品时,已缴纳的或征收的税款应根据本条例第14款规定的程序退还。
23、免税商店—对在土库曼斯坦关境内(国际机场、港口及海关机关确定的其他地方)受海关监管的出售商品免征关税和税收,并不对商品采取经济举措的海关制度。
在免税商店销售的商品免征关税。
24、商品销毁—在海关监管下将外国商品销毁或使其无法使用的海关制度。
25、声明放弃商品并将其充公—经海关机关允许,拒绝提货并将商品充公的海关制度。
26、在销毁商品或拒绝提货并将其充公时免缴关税。
(六) 为计征关税所办理的海关手续程序
27、为计算关税应根据1995年9月28日《关于协调自然人经土库曼斯坦关境进出口商品、物品及贵重品程序》的第2367号总统令确认的自然人经土库曼斯坦关境转口商品、物品及贵重品规定的附件办理带编号的申报单,或按土库曼斯坦国家海关规定程序办理货物海关报关单。
应支付的关税金额在货物报关单和其附页的第47栏中或由自然人在办理海关手续时填报的带编号的报关单中计算。此时“20”-“25”支付分类号与计算基数共同填写在“计算基数”的第1纵栏中。
28、在计算应支付的关税金额时对货物报关单第47栏的填写应根据1997年1月21日在土库曼斯坦司法部注册的土库曼斯坦国家海关发布的第111号须知“关于货物海关申报单填写程序”进行。
(七)纳税人的责任和国家机关的监督
29、纳税人要对关税缴纳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30、根据土库曼斯坦海关法典及其他法令对违反本条例负责。
31、未经海关检验、向海关隐瞒或使用伪造单证进口的、但尚未构成犯罪(走私)的商品,将被没收并将其作价上缴土库曼斯坦国家财政。
对销售被海关监管的进口商品行为,将对交由其在海关监管之下保管上述商品者处以销售商品价值50%的罚款,罚金及关税金额上缴土库曼斯坦国家财政。
在土库曼斯坦境内销售未向海关申报的进口商品,将被没收并作价上缴土库曼斯坦国家财政。
32、土库曼斯坦国家海关负责对关税计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实行监督。
33、土库曼斯坦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对关税上缴土库曼斯坦中央财政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实行监督。
三、土库曼斯坦征收进口关税的商品清单及税率
(2000年8月8日第4794号土库曼斯坦总统令附件一)
序号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税率(美元/计量单位或与海关价格的百分比)
1 0406 所有种类的奶酪 20%,不低于0.25美元/公斤
2 0409 天然蜂蜜 30%,不低于0.3美元/公斤
3 0701 新鲜或冷冻的土豆 20%,不低于0.25美元/公斤
4 070200,0703,0704,070700 番茄,青椒,茄子,卷心菜,黄瓜,洋葱,大蒜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5 0706 胡萝卜,芜菁,甜菜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6 0708 豆类蔬菜 10%,不低于0.1美元/公斤
7 0709,0710,0711,0712,0713 其它新鲜和冷冻蔬菜,短期保存的生菜、熟菜、罐头菜、干菜或切成片的蔬菜 50%,不低于0.5美元/公斤
8 08(080530,0806,0807,080510,080520,080430000,081050000,081290700除外) 水果和干果(柠檬、葡萄、瓜类、柑桔和热带水果除外) 20%,不低于0.2美元/公斤
9 080530 柠檬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10 0806 葡萄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11 0807 瓜类 100%,不低于0.5美元/公斤
12 1001 小麦(土内阁允许进口的麦种和特殊品种除外) 50%,不低于0.12美元/公斤
13 110100 小麦粉和小麦黑麦粉 50%,不低于0.17美元/公斤
14 1103 麦糁 50%,不低于0.5美元/公斤
15 1508,1509,1510,1511,1512,1513,1514,1515,1516 植物油(棉籽油除外) 10%,不低于0.1美元/公斤
16 1512 棉籽油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17 160100 香肠制品 50%,不低于1美元/公斤
18 1604 鱼罐头 30%,不低于0.5美元/公斤
19 1704(170410除外)19(1902,190520除外) 糖果制品(口香糖、通心粉、饼干除外) 10%,不低于0.1美元/公斤
20 170410 口香糖 20%,不低于1美元/100个
21 1902 通心粉制品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22 190520 饼干 30%,不低于0.3美元/公斤
23 20 蔬菜、水果和干果的加工制品 30%,不低于0.3美元/公斤
24 2105 冰激凌 50%,不低于0.5美元/公斤
25 220110 带气的矿泉水 100%,不低于0.4美元/升
26 22110110,220110910 不带气的天然矿泉水 0.2美元/升
27 2202 不含酒精饮料 50%,不低于0.2美元/升
28 250300 硫磺粉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29 250100310 化工原料用盐(工业盐)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30 250100910 食用盐(特级和高级除外)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31 252010000 硬石膏石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32 253020000 天然硫酸镁(泻利盐)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33 253090 炭化钙 30%,不低于0.3美元/公斤
34 271290 地蜡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35 280120000 工业碘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36 280300900 工业碳K-354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37 280440000 氧 100%
38 2805190000 碘化钾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39 280700100 工业硫酸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40 281121000 碳酸 100%
41 282731000 氯化镁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42 2829 碘酸钾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43 283319000 硫酸钠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44 290810100 四溴苯妥英纳丙烷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45 292700000 其它溴化物(溴化铁)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46 300390900 医用芒硝 100%,不低于1美元/公斤
47 3401190000,340120 香皂 50%,不低于0.25美元/公斤
48 3402 漂白剂 50%,不低于0.25美元/公斤或升
49 41 皮革原料(皮、毛除外) 20%
50 430310 卡拉库尔羊皮衣 100%
51 491000000 日历 50%
52 491199000 其他印刷制品 100%
53 500100000 家蚕蚕茧(蚕种除外) 50%
54 500200000 生丝 50%
55 5208 粗平纹棉布 100%
56 520942000 棉纺牛仔布 100%
57 5205 棉纱 100%
58 5601 医用卫生棉 50%
59 560121 棉絮 100%
60 560394900 棉绒 100%
61 5701,5702 手工地毯及制品 200%
62 5701,5702,5705 毛线、半毛线、合成线和人造线的机织地毯及制品 50%
63 570500900的部分 棉台布 50%
64 600121000,00191100,600191300,00191900, 所有类型的针织棉布 100%
65 610831900 针织棉女睡衣 100%
66 61(61071100,610721000,610791000,610821000,610831,610891,610910000,611020,611420000除外) 服装及制品,针织服装(成人针织棉服装、针织棉内衣、女睡衣、男式针织棉背心及童装除外) 30%
67 610711000,610721000,610791000,61021000,610831,610891,610910000 针织棉内衣 50%
68 610910000 针织棉背心 100%
69 611020,611211000,611420000 成人针织上衣(膨体纱制品除外) 100%
70 611600000 棉手套(工作服) 100%
71 62(620322100,20342110,620332100, 620342310,620462310,620819100,6209,621600000除外) 服装及制品,纺织服装(牛仔布工作服、牛仔布裤子、成人纯棉长袍、劳保棉手套和童装除外) 30%
72 620322100,620332100,620342110, 所有类型的纯棉布和牛仔布(粗帆布和特种布除外)工作服 100%
73 620342310,620462310 牛仔裤 100%
74 620819100 成人纯棉长袍(毛巾袍除外) 100%
75 630210100,630221000,630231 纯棉床上用品 100%
76 6403,6404,6405, 鞋 30%
77 68(681110000除外) 石头、石膏、混凝土、石棉、云母等材料的制成品(石棉水泥板除外) 10%
78 681110000 石棉水泥板 50美元/每单位
79 700490980 厚度2-4毫米窗玻璃(有花纹和上色的除外) 1美元/平方米
80 701321,701391 水晶制品 30%
81 732181900 烧水取暖锅炉AKB G-17,4-1 30%
82 843810 和面机TMM-1M 100%
83 843820000 奶油搅拌机MB-60,MB-35 100%
84 840310900 0.05-1百千卡烧水取暖锅炉(KO-0.05,KO-0.1,K-0.5,K-1) 50%
85 841319900 无电机的离心泵,包括:41-15×2, 5H5×2石油泵,5H5×4石油泵,4H5×4石油泵,8HD6×1石油泵,10HD2×1石油泵 50%
86 841382000 水热式石油加热器4K65-50-1603K50-32-125石油预热器ПП-0,63 50%
87 7323,7615 3-100升的大锅 100%
88 76110100 铝制带嘴水罐 100%
89 830790900 灌注设备УСН-175 100%
90 841459900 ВГ-70,ВГ-50,ВГ-25, ВГ-70 б/дв, ВГ-50 б/дв型风扇;ВГ-50, ВГ-70型叶轮 100%
91 8536 电灯灯头,插座,开关 20%
92 8544 定位线АПВ-4, АПВ-5, АПВ-6, АПВ-10, АПВ-16,АПВ-25, АПВ-35, АПВ-50, АПВ-70, АПВ-90, АПВ-120, АППВ-2×6, АППВ-3×4, АППВ-3×6;照明线АППВ-2×4;电力电缆和无线电线АВВГ-2×4, АВВГ-3×4, АВВГ-4×4, АВВГ-4×6, АВВГ-4×10, АВВГ-4×16, АВВГ-4×25, АВВГ-4×35, АВВГ-4×50;控制电缆АКВВГ-4×2.5, АКВВГ-19×2.5, АВВГ-2×4, АВВГ-2×6, АВВГ-2×10, АВВГ-2×16, АВВГ-2×25, АВВГ-3×6, АВВГ-3×10, АВВГ-3×16, АВВГ-3×25, АВВГ-3×6+1×4, АВВГ-3×16+1×10, АВВГ-3×25+1×16, АВВГ-3×50+1×25, АВВГ-4×50, АКВВГ-4×4, АКВВГ-7×4, АКВВГ-10×4, АКВВГ-4×6, АКВВГ-7×6, АКВВГ-10×6。 10%
93 7408,741300,7605,7614 非绝缘的输电线А-25,А-35,А-50,А-70,А-95,А-120 50%
非绝缘的输电线АС-35/6.2,АС-50/8.0,АС-70/11,АС95/16,АС-240/39,АС-300/39 30%
94 940410000,940490900 床垫,被褥,棉制枕头 100%
四、土库曼斯坦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清单和税率
(2000年8月8日第4794号土库曼斯坦总统令附件二)
序号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税率(美元/计量单位或与海关价格的百分比)
1 4101部分,4102 牲畜皮:*
大角牲畜皮 100美元/吨
羊皮或羊羔皮 0.5美元/张
非标准皮 50美元/张
2 4102部分 卡拉库尔羊皮(卡拉库尔羊羔皮除外) 50%,不低于2美元/张
3 5701部分,5702 手工地毯及制品(土库曼国家地毯公司按合同出口的除外) 100%,不低于50美元/平方米
4 5106部分,5107 用萨尔金羊春天剪下的毛制成的羊毛纱线 100%,不低于6美元/公斤
5 5101 未洗毛 100%,不低于0.5美元/公斤
6 31 硝酸铵 100美元/吨
7 31 磷酸铵 100美元/吨
8 310310 酸性磷酸盐 100美元/吨
9 310221000 硫酸铵 100美元/吨
10 土库曼牧羊犬(必须有土库曼自然资源保护部出具的许可证) 300美元/只
11 用有色金属及合金制成的商品及物品,包括含量中有50%以上的有色金属及合金的合成制品,不包括国产的输电电缆和转口产品** 200%,不低于2美元/公斤
注:
1、*在国家商品原料交易所注册合同出口的皮张除外。
2、以下物品禁止出口:
1) 春天剪下的“萨雷克”羊毛;
2) **自然人禁止带出有色金属、其合金和制品,以及废旧有色金属,以非商业目的带出的家用仪器、物品和纪念品除外。
五、自然人可免征关税和非限量运出土库曼斯坦的商品清单
(2000年8月8日第4794号土库曼斯坦总统令附件三)
-- 成衣;
-- 针织品;
-- 鞋;
-- 布匹;
-- 针织布;
-- 含酒精饮料;
-- 电视音响器材;
-- 小轿车;
-- 手工地毯及制品(经“土库曼地毯”国家企业认证和在该企业下设商店以及土库曼斯坦贸易和对外经济联络部、土库曼消费合作总社下设商店购买的);
-- 矿泉水(从9月到4月);
-- 无酒精饮料(从9月到4月)。
注:未列入本清单及土库曼斯坦1997年第3251号《关于调整土库曼斯坦公民可携带出境的商品、物品及贵重品》总统令批准的自然人可限量带出第四号食品和物品清单的食品,禁止由自然人向土库曼斯坦境外携带和邮寄。
六、土库曼斯坦征收特别消费税的商品清单和税率
(一)土库曼斯坦自产商品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特别消费税税率
220300 啤酒 10%
2204,2205,2208 葡萄酒,烈性酒精饮料,甜酒和其它含酒精饮料,酒精含量在: 20%以内 15%
20%-30% 30%
30%-40% 40%
超过40% 55%
271000250,71000260,271000270,71000290,271000320,71000340,271000360, 汽车用汽油,航空用汽油及其它汽油 40%
271000590,71000610,271000690 柴油 40%
(二)土库曼斯坦进口商品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税率
220300 啤酒 0.5美元/升
2204,2205 各种葡萄酒,包括加酒精的葡萄酒 1.5美元/升
2207,2208 用于制造含酒精饮料的酒精(食品工业协会,消费合作总社,贸易和对外经济联络部进口的酒精及卫生部进口的医用酒精除外) 4美元/升
2208 烈性酒,甜酒和其它含酒精饮料 3美元/升
2402 烟草制品 海关价格的150%,不低于1美元/包
2403 其它工业烟草和工业用烟草代用品 10美元/公斤
7113,7114,7115,7116 珠宝制品及其用贵重金属制成的配件,包有贵重金属的配件,天然或人工珍珠制品,宝石和半宝石制品 海关价值的15%
8703 小轿车:发动机排气量为2.0以下 0.25美元/立方厘米
小轿车:发动机排气量为2.0以上 0.35美元/立方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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